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高校教师系列和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和符合入库委员资格条件的四级教授。
二、推荐资格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入库委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和《湖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并统一提交给各教学院(机关“双肩挑”人员、独立科研机构人员到学科所属学院申报)。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核,并将《推荐表》(纸质档2份和电子文档)和《花名册》(纸质档1份和电子文档,需签字盖章)于2025年6月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hnust.edu.cn)
(三)学校审核上报。学校职改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综合考虑入库委员的学科、专业、年龄等因素,推荐的45岁以下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4及以上。
(二)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根据要求,已入选高校教师系列或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的专家,如继续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仍需要重新由所在单位推荐。
(三)根据省人社厅规定,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含高校教师系列)。同时被推荐为非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请按要求分系列填写《推荐表》及《花名册》,并在《花名册》中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花名册》中专业类别,学科组可根据《部分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附件3)填写。
附件:
1.湖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湖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
3.部分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