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第六批家属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三项同时符合)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一、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省城镇户籍;
     二、1995年1月1日之前,曾在我省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依据文件精神,为保证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将已报名参保人员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1日。如有不实的信息,广大教职工可以举报,举报电话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58290174,或者湘潭市养老保险局个人账户科:58533480。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来校起始工作时间           | 1995年以前是否工作累计三年以上           | 原用人单位           | 原用工形式           | 户口性质           | 家属姓名           | 
| 1           | 李四福           | 男           | 1976年           | 是           | 原湘潭师范学院           | 家属工           | 非农           | 李三福           |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