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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教系列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附件2)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号,附件3)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文件,现将2019年度高教系列职称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
各教学院和学工处如需调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请于1114日前将调整后名单交校职改办。推委会要求不少于9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或学工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在推委中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推委委员表决通过。推委委员应具有正高职称,教师代表需占一定比例。
二、个人申报1018日至1028日)
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112日至117日)
(一)各教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第13项“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在《评审表》第14项“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二)职能部门审核112日至1112日)
1.基本条件由人事处审核。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交人事处审核,人事处仅核基本情况材料。
2.教学业绩材料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审核。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将申报人员的教学业绩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原件已核”的复印件和部分必要材料的原件)及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教学业绩公示表》交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社科处、科技处分别审核相应的科研业绩情况。
3.科研业绩材料由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将申报人员的科研业绩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原件已核”的复印件和部分必要材料的原件)及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交科技处、社科处审核。
4.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教育业绩由学工处审核,管理工作业绩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内容和办公地点见附件8
四、各教学院组织推荐并公示(1113日至1122日)
(一)各教学院将申报人员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教学业绩公示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第14项栏内标注。
(二)各教学院推委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会议,推荐委员会实到会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具体程序如下:
1.审阅推荐材料
1)参评资格审查
推委会按《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附件中的参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学术资格审核
推委会参照《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文件,填报《湖南科技大学高级职称推荐评议表》(附件4),给出评议结论,由推委会成员签字确认。
2.推委会评议并推荐
1)推委会对参评人员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推荐评审职称量化计分表》(见附件5
2)评议:根据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文件及量化打分情况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
3)投票:推委会根据参评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投票(辅导员认定中级职称由学工处组织推荐),获得二分之一及以上票数为通过。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确认推荐名单,按参评人员所在系部对应的一级学科排名,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高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1)和《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中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2);
4)推荐结果公示:推荐通过人员名单应当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根据湘人社发[2019]44号(附件2)和(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附件3)文件精神,学校在评审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在正高 40%以内(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40%,小数点后去尾数),副高 55%以下(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55%,小数点后去尾数),为保证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协调,开展推荐工作。
五.交纳评审费用及报送材料(1125日至1130日)
(一)各教学院在1130日前将职称评审费用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根据《关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见附件9),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为600/人,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还。中级不需要缴纳评审费。
(二)各教学院在11251130日前将职称推荐评审的相关材料交校职改办,时间安排见《2019年度职称评审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时间》(附件10)。请大家按时间节点,按质量完成材料报送任务。
(三)报送具体材料如下:
1. 《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高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1)和《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中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2),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 被推荐人员《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教学业绩公示表》纸质档的审核原件,及按审核结果修改后的电子档;
3. 被推荐人员的《湖南科技大学高级职称推荐评议表》(附件4);
4.被推荐人员的《湖南科技大学推荐评审职称量化计分表》(附件5);
5.《推荐评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业绩汇总表》(附件7.1)和《推荐评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科研业绩汇总表》(附件7.2)(A3纸打印,单位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档);
6. 被推荐人员的职称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审材料必须准确、规范,否则不予接收,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见《2019年度职称评审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时间》(附件10)。
(三)报送材料地点:立德楼423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0213,电子信箱:297543730@qq.com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
2.《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
3.《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
4.《湖南科技大学高级职称推荐评议表》
5.《湖南科技大学推荐评审职称量化计分表》
6.1《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高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
6.2《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中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
7.1《推荐评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业绩汇总表》
7.2《推荐评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科研业绩汇总表》
8.《资格审查职能部门审查内容及责任科室一览表》
9.《关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10.《2019年度职称评审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湖南科技大学职改办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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