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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选条件
推选条件见《2019 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附件2)的评选条件。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院可在“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4个类别中选择推荐1名人选,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1名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或思政教育工作者。没有符合基本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机关双肩挑和专职科研人员到学科所在教学院推荐。
三、推选程序和要求
1、推荐工作严格按照《2019 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附件2)规定的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
2、推荐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712日下午4点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立德楼423室),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1
因收到通知晚,上报时间急(教育厅办公室通知下发时间为75日,收到通知时间为711日,上报省教育厅时间为717日。),导致各教学科研单位材料上报时间紧,望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确保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58290213,联系人:王方,电子邮箱:szk@hnust.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