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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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0号,见附件1)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1    、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双肩挑和科研院所人员到学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    、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    、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5月13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联系电话:58290213,联系人:韩春伶,电子邮箱:1130010@hnust.edu.cn。   
               人事处         
       二    〇    一六年五月十    日   
       附件:1、    《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0号)   
       2    、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及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