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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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全市安全生产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湘潭市安委会决定对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整换届。现将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委员会专业组设置   
       专家委员会共设    9    个专业组,即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特种设备、   
       冶金建材、机电轻纺、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专业组。   
       二、         专家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人员可推荐为专家委员会专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    、热心安全生产事业,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自愿从事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工作;   
       3    、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科研、教学等工作累计    5    年以上;   
       4    、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有较高的安全生产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现场处理能力;   
       5    、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资深和特邀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6    、以下专业人员可优先入选:   
       (    1    )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   
       (    2    )市级以上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获得者。   
       三、推荐名额   
       不限名额。   
       四、         专家推荐需提供的材料   
       1    、《湘潭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1    );   
       2    、《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    );   
       3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    、专利、著作或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   
       5    、专业技术或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曾受表彰和奖励情况);   
       6    、其它可以证明资质和专业特长的文件、材料、证书;   
       7    、个人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3    张。   
       上述材料请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前交人事处综合科。   
       附件:    1    、湘潭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2    、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    〇    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