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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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及相关政策
    湖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1个研究生院、19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9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近年来,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全力汇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起了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与培养为支撑的科大特色人才体系。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创新团队、优秀博士。   
       一、引进计划   
       2015    年度人才引进范围包括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后)和师资紧缺专业优秀硕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引进,不限人数;优秀博士(后)计划引进98人;师资紧缺专业优秀硕士计划招聘5人。详细计划见附表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    .海外人才:①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认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②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愿意为中国的发展与建设服务,愿意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③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④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教师的基本素质,具备讲授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    能力;⑤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2    .国内人才: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②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③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④熟悉本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有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⑤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⑥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愿意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⑦具备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技能。   
       (二)具体条件   
       1    .学科领军人才为满足基本条件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和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    .引进学科(学术)带头人除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2.1    海外应聘人员条件    
       (1)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毕业,或国内博士毕业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在海外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层次职位2年及以上;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际领先的学术成就,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2    国内应聘人员条件    
       (1)国内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一般应是“211”或“985”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的教授博导或相当层次人员;   
       (2) 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际领先的学术成就,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3    、优秀博士(后)   
       除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3.1    海外优秀人才   
       (1)在海外知名高校或海外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被海外知名高校、海外知名科研机构正式聘任3年及以上的研究人员,且被2名及以上海外同行知名教授推荐;   
       (2)在本学科 SCI、EI、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或国际顶级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2    海外青年博士   
       (1)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毕业,且被2名及以上海外同行知名教授推荐;   
       (2)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3    国内博士(后)   
       (1)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办院校等),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关联性。省外“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学校急需的优秀人才或紧俏专业博士可适当放宽。   
       (3)    在规定年限内毕业且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CI、EI、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含)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上、CSCD核心库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博士本人论文)。学术发展潜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3.4    人才引进计划表内带符号“▲”的专业引进的博士第一学历原则上需为985、211院校。   
       三、引进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创新团队待遇面议。   
       (二)海外优秀人才   
       1.    购房补贴    款40万元,安家费8万元。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已在学校或双博士除外)的购房补贴款增加5万元。   
       2.    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10万元,文科6万元;   
       3.    配偶安置政策: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随调,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经校务会批准可聘任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安排工作。   
       (三)海外青年博士   
       1.    购房补贴款30万元,师资队伍紧缺专业的博士增加5万元安家费;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已在学校或双博士除外)的购房补贴款增加5万元。   
       2.    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3.    配偶安置政策: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随调,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经校务会批准可聘任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安排工作。   
       (四)国内博士(后)   
       1.    购房补贴款15-28万元,综合考虑学术经历和成果,给予不同的购房补贴款:基本购房补贴款15万元,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已在学校或双博士除外)的增加购房补贴款5万元(分年度支付,在校工作期间不再安排配偶工作);省外“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博士生增加购房补贴    款2万元;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增加购房补贴款1万元;特别优秀博士(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毕业且在读博期间,海外学习经历一年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A    T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4(含)篇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一项及以上的博士)或师资队伍紧缺专业的博士还可适当增加购房补贴1-5万元。   
       2.    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3.    配偶安置政策: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经校务会批准可聘任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安排工作。   
       (五)引进双博士待遇   
       若夫妻双方所学学科专业均为学校急需的学科专业,均享受全额购房补贴款(不再享受配偶未安排工作的补贴);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学学科专业为学校急需的学科专业,其配偶(不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一方)享受的购房补贴款为全额购房补贴款的一半;夫妻双方均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