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遴选推荐及2021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推荐、2021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1.遴选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具体要求见湘教发〔2020〕37号(附件1)。
2.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从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择优遴选。优先在“双一流”学科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4×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4.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选拔范围。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11人(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独立科研机构、机关直属单位双肩挑人员到其学科所在教学院进行推荐,每个教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从全校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专任教师中推荐2人。
(三)推荐程序及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
4月18日前,个人到学科所在教学院申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推荐到学校的推荐人选。
2.填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学院主要领导签名且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
注: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为近5年取得的主要业绩(2020年1月1日-2025年5月12日)。
3.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推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议,确定培养对象推荐名单并公示。
4.材料上报
5月6日-12日,已确定的推荐人选请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四)推荐要求
推荐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择优推荐,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推荐工作透明,确保按时做好推荐工作。
二、期满验收工作安排
(一)期满验收对象
期满验收对象2021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5)。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验收结论
期满验收结论可为合格、暂缓验收或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不合格者,终止培养对象资格,并将验收结论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期满验收材料要求
请各期满验收对象将下列材料于4月18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k@hnust.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由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单位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4.验收对象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58290213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
2.《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5.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名单和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