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函》(附件1)的精神及有关政策规定,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乡村振兴咨询专家库。现就我校为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库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委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奉献精神强,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2.学术造诣深,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学术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理论研究,能发现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3.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 5 年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行业专家;
     4.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振兴有关问题咨询和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二、校内推荐报送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并提交《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附件 2,双面打印),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提交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审核与推荐
     各基层单位对备选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近 3 年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会及群众认可度不高的,不予推荐。所有复印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原件,并注明材料属实、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从符合条件的备选人员中择优推荐1人选报人事处,并填报《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库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
     3.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审定盖章后,报湖南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1.专家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2.所有被推荐人选必须由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
     3.基层单位业务部门对推荐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签章后,将所有材料(附件2和附件3,含电子档材料)于527日上午11点之前送交校人事处师资科。
     4.联系人:何亮         电话0731-58290213
     邮箱:297543730@qq.com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