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公告通知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师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任教师四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纪委办(监察处)、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应聘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一本学校全日制本科,具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院校为“985”、“211”或者外语类院校,所学专业相同或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1985    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         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计划        |         学科或专业        |         其它要求        | 
|         外国语学院        |         教师类        |         教师        |         4        |         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2016年 1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3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信)、身份证、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工作经历及获奖等材料)等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289932027@qq.com 。    
       4    、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现场审核时间在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现场审核:通过初审的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和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工作经历及获奖等材料)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法   
       1    、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    、考试方式:岗位招聘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通过现场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全英文)和试讲(全英文)    。    面试分自我讲述和回答问题两种形式    ,    试讲(全英文)由学院提供教学内容,应聘人员在1小时之内当场备课、试讲。   
       面试    和试讲    由外国语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参与,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为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人员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5】3号)规定与学校签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4】99号)执行。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8291650(外国语学院 文老师)   
             咨询电话  0731—58290012(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291312(监察处)   
                                                                                     湖南科技大学   
                                                                                      2016年 1 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