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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纪委办(监察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踏实;   
       (四)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均为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含二级)以上资质,能够独立完成心理咨询任务,熟悉心理分析、心理干预、心理矫正的相关原理和操作技巧,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分析和咨询;    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办公软件    。   
       (六)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岁(    1980    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         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计划        |         学科或专业        |         学历        |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管理        |         心理健康教育        |         2        |         心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 4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3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获奖等)等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1970359255@qq.com 。    
       4    、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现场审核时间在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现场审核:通过初审的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和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获奖等)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法                                            
       1    、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    、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和个体咨询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面试40%,试讲30%,个体咨询30%。面试包括自我介绍、问题回答两个环节,    主要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试讲和个体咨询由学生工作部(处)提供教学内容与咨询个案,应聘人员在1小时之内现场准备、然后进行试讲和咨询。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参与,    面试、试讲和个体咨询    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为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人员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5】3号)规定与学校签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4】99号)执行。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综合楼423室)   
        联系电话: 0731—58290012(人事处 李老师)   
        举报电话: 0731—58291312(监察处)   
                                                                                     湖南科技大学   
                                                                                  2016年 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