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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特聘教授届满评估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特聘教授考核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1]177号)有关规定,对2012年之前到岗未进行届满评估的特聘教授,对2013年至2016年到岗的特聘教授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届满评估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聘期届满评估对象为2012年之前到岗未进行届满评估的特聘教授。主要对其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登记表》(附件一)。

2.《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总结报告》。

3.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反映受聘期间教学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受聘期间承担的主要课题、项目及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反映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其他材料、受聘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被 SCIEI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以上材料需教学科研单位签章)。

4.《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二,纸质档和电子档)。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主要考核2013年至2016年到岗的特聘教授在2016年度工作情况,审核其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同时考核其岗位所在单位对特聘教授工作的支持情况。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附件三)。

2.反映其2016年度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请教学科研单位签章)。

3.设岗单位关于特聘教授工作总结。

4.《特聘教授2016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纸质档和电子档)。

5.“百人计划”特聘教授需提供本年度进出关记录,并附相关附件。

三、有关要求

()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根据通知,组织和指导本单位的特聘教授按要求做好届满评估和年度考核的工作。

() 请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于20171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58290213E-mail1130010@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