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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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52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须符合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及选拔条件。
二、选拔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材料要求
1、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表格也可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rst.hunan.gov.cn/下载)3份,要求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和主持的课题项目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150字。
4、经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了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被推荐人员的上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用Microsoft Word格式,情况一览表用Microsoft Excel格式),并提交1、2、3项内容的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至:szk@hnust.edu.cn。(统一命名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姓名-单位)
(二)选拔要求及时间安排
1、学校上报省人社厅的推荐名额为1-2名。各教学科研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选拔条件对象的单位可不推荐。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2、2018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对象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电话:58290213)
4、2018年4月15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5、2018年4月28日,人事处将推荐材料报省人社厅。
请各单位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这次推荐工作。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