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教师 | 会计学 | 4 | 硕士及以上 |
美术学 | 2 | 硕士及以上 | |
音乐学 | 1 | 硕士及以上 | |
英语 | 3 | 硕士及以上 | |
工业工程 | 1 | 硕士及以上 | |
建筑学 | 2 | 硕士及以上 |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纪委办(监察处)、人事处、相关学院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学历原则上为国内“985”、“211”高校或知名专业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办院校),且本科专业应与硕士专业一致或接近。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http://rsc.hnust.edu.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
(1)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需签名);并粘贴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获奖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应聘者须于2017年6月25日16: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专业名称—姓名”,发送E-mail至1970359255@qq.com,(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邮件主题注明“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姓名)+专业”。通过网上报名且初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在6月25日下午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综合楼423)进行现场核查。
(三)资格审查
1.我校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及相关材料的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将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四)考试与考察
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任教师招聘程序进行面试、试讲和考察。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http://rsc.hnus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学校校务会议审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5]3号)和《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4]99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综合楼423)
电话:0731-58290642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政编码:411201 电子邮箱:1970359255@qq.com
网址:http://rsc.hnu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