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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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第六批家属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三项同时符合)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一、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省城镇户籍;
二、1995年1月1日之前,曾在我省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依据文件精神,为保证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将已报名参保人员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1日。如有不实的信息,广大教职工可以举报,举报电话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58290174,或者湘潭市养老保险局个人账户科:5853348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来校起始工作时间 | 1995年以前是否工作累计三年以上 | 原用人单位 | 原用工形式 | 户口性质 | 家属姓名 |
1 | 李四福 | 男 | 1976年 | 是 | 原湘潭师范学院 | 家属工 | 非农 | 李三福 |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