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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湘工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实训指导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8

     因工作需要,湖南科技大学湘工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实训指导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实训指导人员2人,其中:数控加工实训指导人员1人;3D打印实训指导人员1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感强。

(二)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交流与组织能力,仪表端庄,普通话标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技能优良。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岗位要求
 

(一)数控加工实训指导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数控技术(或机械制造)专业学历,有3年(含)以上数控加工操作工作经历,能根据图纸要求精确加工所需要的零件。

2.具有国家数控车铣床中级以上技能证书和数控上岗操作证。

3.熟练掌握并讲解数控加工基本原理、数控设备类型及工艺性能、数控加工基本知识、数控加工编程技术、数控加工软件的使用、数控刀具基本知识及选用、数控加工实践等。

4.掌握数控车加工中心手工程序编制的方法和步骤;掌握数控车铣(加工中心)典型零件程序编制的特点;学会加工程序调试和试运行;独立加工工件以及检查加工质量;熟悉数控车铣机床操作、维护、保养;熟悉各种数控加工用刀具刃磨;熟悉数控车铣机床简单故障的排除;熟悉某一(FANUC、西门子、华中数控)数控系统的性能、特点及应用。

5.具有组织与维护教学现场秩序的能力。

(二)3D打印实训指导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含)以上3D打印操作工作经历。

2.熟练掌握并讲解3D打印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等。

3.熟悉FDM 3D打印机的技术性能,能熟练操作和使用FDM 3D打印机及3D扫描仪,熟悉3D打印机的日常维护和电路故障的处理

4.熟练使用CADPRO/E等绘图软件,熟悉三维软件的优先考虑。

5.具有组织与维护教学现场秩序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523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地址:湖南科技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三楼308房间,联系电话:0731-58290162,联系人:胡老师。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它材料。(4)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外地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hxp210@163.com,主题需注明“应聘”字样。笔试报到时须审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

(三)考试方式。

①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②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知识和所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在面试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按照国家、行业有关等级标准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低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上级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湘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湘工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科技大学湘工科技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1201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162

 

  

 

   湖南科技大学湘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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