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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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选拔湘潭市第七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湘潭市科研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湘潭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科协等单位联合下发通知选拔湘潭市第七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为做好该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为湘潭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在职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人选。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名额为6人。选拔评价考核时间从2015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已经获评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省百人计划等市级以上(含往届市级优秀专家)荣誉者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人才,不再参加湘潭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评选;已获得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市级优秀专家评选,原则上不再安排参加本届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
二、推荐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湘潭市工作三年以上,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湘潭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了关键理论及技术的关键科技人才,或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
2.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青年科技奖;
3.在社会科学研究或其他研究领域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或市级成果一等奖;
4.在工业、农业、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信息、金融等领域的生产、管理、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做出突出成绩;
5.在教育、卫生、文艺、体育、新闻、法律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内同行及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6.我市急需紧缺的国际金融、证券、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产业、旅游策划、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节能环保、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优秀人才优先纳入推荐选拔范围。
(二)湘潭市优秀专家:主要从市级领导联系服务专家、省市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近年引进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对象范围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市级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对象。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有显著的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独到见解,对发展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
3.在科技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4.在省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引进、消化、推广高新技术及其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5.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理论及手段,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6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7. 在工业、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卫生、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信息、金融、法律、文艺、新闻等工作,做出优异成绩,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
8.在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湘潭市第七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
2.单位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入选者名单。
四、推荐材料
(一)所需材料
推荐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突出业绩的综合推荐材料1份(3000字以内);
2.《湘潭市第七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1份;
3.《湘潭市第七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
4.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各1份。⑤推荐人选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二)有关要求
1.材料1、2、3均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Word格式,用U盘或发送邮件,邮箱地址:szk@hnust.edu.cn)电子文档命名:湘潭市优秀专家或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姓名+学院
2.所有书面材料列出目录,标明页码,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3.将所有书面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和照片等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薛晓鸣;联系电话:0731-58290213
人事处师资科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