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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及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重点及推荐人选条件见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5号)。

二、推荐程序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在严格坚持选拔条件的基础上,可推荐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报学校人事处,选拔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没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二)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直属机构等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参与其学科所属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三)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

(四)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议,确定1名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1741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1、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及电子数据。访问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在“下载中心”—“智辰软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栏目,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需区分一般申报类和产业创新类下载不同软件填报)。用该软件填写个人报送信息,生成RPU 数据文件(文件命名为“单位+候选人姓名.RPU”,例如“xx单位张三.RPU”),并将该数据文件发送至hnustrsc@126.com(邮件名称标明“××单位×××申报2017 年百千万人才”,请注明为一般申报类或产业创新类);同时,用该软件打印《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A4 规格双面打印)。

2、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湘人社函〔201755号文件的附件2)的纸质材料各1份,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nustrsc@126.com。单位推荐报告需说明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推荐程序。

3、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列目录单独装订)。附件材料由推荐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署姓名。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指示精神,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格审查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取消候选人推荐资格。请各单位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皮波

  联系电话:58290012

  电子邮箱:hnustrsc@126.com

办公地址:综合楼402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5号)

   

 

人事处      

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