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 “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届满评估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0]42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特聘教授考核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1]177号)有关规定,对2011年到岗的“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进行届满评估,对2012年至2015年到岗的“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届满评估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聘期届满评估对象为2011年到岗湘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对其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登记表》(一式5份)。
2、《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总结报告》(一式5份)。
3、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反映受聘期间教学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受聘期间承担的主要课题、项目及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反映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其他材料、受聘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被 SCI、EI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以上材料需教学科研单位签章)。
4、《湘江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档和电子档)。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主要考核2012年至2015年到岗的“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在2015年度工作情况,审核其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同时也考核其岗位所在单位对特聘教授工作的支持情况。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1份)。
2、 反映其2014年度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相关材料(需教学科研单位签章)。
3、单位特聘教授工作总结。
4、《“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015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
三、有关要求
(1)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和指导本单位的湘江学者按要求做好届满评估和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
(2) 请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于2016年1月4日前将的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58290213,E-mail:1130010@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