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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度芙蓉学者招聘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芙蓉学者招聘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2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芙蓉学者招聘和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计划
2015 年,全省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18名、讲座教授12名。我校每个岗位推荐1名候选人。
(二)招聘要求
1 、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和学科范围:
(1)已列入国家和我省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术上达到或最有可能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省、部重点建设学科;
(2) 已列入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基础科研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建设的学科;
(3) 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际国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学科;各单位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设置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重点应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
2 、聘任条件:
(1)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以201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原则上,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人选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人选不超过50周岁,直接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除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专家学者外,自然科学类讲座教授人选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讲座教授人选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或者至少在某一学科方向的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
(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7)芙蓉学者候选人如为现职校级领导,须由候选人所任职学校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向学校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正式报送文件,表明学校在其聘任为特聘教授后,免去其校级领导职务意见。免去现职校级领导职务程序不完备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不得聘为芙蓉学者。
(8)特聘教授每年实际到岗时间应保证在9个月以上,奖励经费按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计算,每人每月2万元,每人全年不超过20万元;讲座教授从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中遴选招聘,聘期3年。讲座教授每年到岗工作时间应为2至3个月,奖励经费按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计算,每人每月4万元,每人全年不超过12万元。
(三)招聘程序
1 、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每个岗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2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6月10前学校确认候选人并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3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择优遴选,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审核确认并公布芙蓉学者名单。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 、须提交的材料
(1)《芙蓉学者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5份)。
(2)个人基本情况简介(1000字左右),着重介绍近五年取得的重要学术成就;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推荐表所列SCI、EI检索论文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必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所列承担的科研项目批文证明、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
(6)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5篇具有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湖南省芙蓉学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候选人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底。
2 、有关要求
(1)推荐表及其他材料中,“现任职单位”应填写其主要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应填写其在此单位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职务,职务和单位必须对应。如候选人现在海外任职,其职务名称保留原文,并将译文附在原文之后。
(2)在国外或国内其他单位任职的芙蓉学者候选人,均需附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原件,1份),承诺一旦受聘为芙蓉学者,保证全职在聘任学校芙蓉学者岗位上工作,其中应聘前在国外工作的候选人需保证每年在聘任学校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聘为讲座教授的需保证每年在聘任学校讲座教授岗位上工作2个月以上。
(3)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芙蓉学者候选人的评审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二、评估工作安排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聘期届满评估对象为2007年-2011年到岗的第4-7批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及2010年-2011年到岗的第1-2批芙蓉学者讲座教授。主要对其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 、《芙蓉学者计划特聘(讲座)教授聘期届满评估登记表》(一式15份)。
2 、《“芙蓉学者计划”特聘(讲座)教授聘期届满评估总结报告》(一式15份), 并配套制作时量为20分钟的总结报告电子演示文稿。总结报告陈述的主要内容为个人的基本情况,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合同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非全职在岗的特聘、讲座教授需提供到岗工作时间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护照出入境记录或机票等)复印件。
3 、反映受聘期间教学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不需装订)。
4 、受聘期间承担的主要课题、项目及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须经有关部门签章)。
5 、反映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其他材料。
6 、受聘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被 SCI、EI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签章)。
7 、《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讲座)教授聘期届满评估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评估考核程序
1 、个人述职和答辩
接受聘期届满评估的芙蓉学者,在全面总结受聘到岗以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向我厅组织的专家组做述职汇报(时量为20分钟),并回答专家的咨询和提问。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2 、专家组评议
专家组审阅评估考核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查设岗高校与其签订合同的落实情况,考核评议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形成评议意见。
3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估
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专家组考核评议意见,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及运用
聘期届满评估结论设优秀、合格两个等次。评估结果作为第三届芙蓉学者成就奖、贡献奖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届满评估结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以申请2015年度芙蓉学者招聘。
三、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为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信息化管理,所有候选人、被评估人的材料均应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
请各候选人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即一(四)1所规定材料的第(1)项),并将一(四)1所规定材料的第(2)-(7)项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一(四)1第(8)项所规定的一览表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导出后填写完善。
各被评估人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即二(二)所规定材料的第1项),并将二(二)所规定材料的第2-6项直接分别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二(二)第7项所规定的一览表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导出后填写完善。
请各候选人(被评估人)于6月10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
各候选人应提交一(四)(1)所规定材料的《芙蓉学者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5份)、第(2)-(7)项材料(依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各被评估人应提交二(二)所规定材料的《芙蓉学者计划特聘(讲座)教授聘期届满评估登记表》(一式15份)、第2-6项材料(依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请各单位统一将各候选人和各被评估人的个人材料、《湖南省芙蓉学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讲座)教授聘期届满评估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请于6月8日18:00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424室),联系人:韩春伶,联系电话:58290213。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5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