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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0号,见附件1)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1 、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双肩挑和科研院所人员到学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 、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 、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513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联系电话:58290213,联系人:韩春伶,电子邮箱:1130010@hnust.edu.cn
 
 
    人事处     
一六年五月十
 
附件:1 《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0号)
2 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及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