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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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湖南省教育厅确定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
我校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因名额有限,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望各单位审慎推荐。没有符合基本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机关双肩挑和专职科研院所人员到学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
3、要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4、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4月17日16点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立德楼423室)。
三、材料要求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2、《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附件1)
3、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因收到通知晚,上报时间急(收到通知时间为4月16日,上报省教育厅时间为4月19日),导致各教学单位材料上报时间紧,望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确保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58290213
电子邮箱:szk@hnust.edu.cn
联系人:侯花蕾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