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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4

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要求,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序)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按岗位、准考证号排序,见附件1现将有关体检与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安排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行前往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含吸毒检测)和心理健康测试,并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体检和心理测试报告提交至学校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禁烟酒、油腻食物,当日空腹、憋尿;

2.体检严禁舞弊或隐瞒病史,全程谢绝亲友陪同;

3.体检(含复检)费用自理;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正在孕产期的女性,必须主动报告怀孕事实,严禁隐瞒。孕产期女性X光、妇科等项目不做,必须待孕产期结束后再补充检查。孕产期结束后且体检与考察合格则办理聘用手续。

6.心电图、血压等项目发现异常要当场复检,其他项目根据医师要求确定复检时间。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具体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一)考察方式

1.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

2.听取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3.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学校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

(二)考察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一份(见附件2,由各考生填写好基本情况,到相关部门出具具体意见及盖章,其中计划生育情况要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加具考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见);

2.《考生目前个人档案存放及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一份(见附件3,由各考生填写好基本情况);

3.个人信用报告或记录(可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4.现实表现(由考生现所在单位或学院出具并盖章,无单位的人员或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自我鉴定》)一份。

三、注意事项

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和考察。2023年5月22日17:00前未参加体检、考察或提交材料不齐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

3.考生目前个人档案存放及个人基本情况说明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