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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6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条件和要求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具体推荐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学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各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双肩挑和独立科研机构人员到学科所在学院推荐。

三、材料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须对推荐对象所填报表格和提供材料进行审核验证,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2.请于6月5日18:00前将《2023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不超过5000字,模板见附件3)、《2023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纸质档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立德楼423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290213

电子邮箱:szk@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