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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任教师九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处)、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应聘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一本学校全日制本科,最终学历为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已毕业)。硕士毕业院校为“985”、“211”院校或者国内知名专业类院校,或国外知名大学;本、硕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1986 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部门 | 岗位类别 | 计划 | 学科或专业 | 其它要求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教师 | 4 | 建筑学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
外国语学院 | 教师 | 1 | 法语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师 | 4 | 会计学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3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信)、身份证、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工作经历及获奖等材料)等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应聘建筑学专业教师的请发送至340466910@qq.com;应聘法语专业教师的请发送至289932027@qq.com ;应聘会计学专业教师的请发送至56000133@qq.com.
4 、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现场审核时间在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现场审核:通过初审的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和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工作经历及获奖等材料)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法
1 、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 、考试方式:岗位招聘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通过现场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部分 , 试教由学院提供教学内容,应聘人员在1小时之内当场备课、试讲。
面试 和试讲 由用人单位(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参与,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为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人员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5】3号)规定与学校签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4】99号)执行。
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南校区)建筑楼308办公室郭老师(18907322766)
外国语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北校区)外国语学院215办公室 文老师(0731—5829165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404办公室傅老师(0731-58290306)
咨询部门及咨询电话 : 人事处(0731—58290012)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 监察处(0731—58291312)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6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