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指标:
1.申请人须符合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文件中规定的选拔范围和对象以及选拔条件。
2.学校上报省人事厅的推荐名额为省政府特贴专业技术人才1-2名,高技能人才5名,外国专家1名。各教学科研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选拔条件对象的单位可不推荐。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二.选拔程序和工作安排
1.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湘人发〔2004〕1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2.2017年8月3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对象材料交人事处人才科(电话:58290012)
3.2017年9月8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报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
4.2017年9月15日,人事处将推荐材料报省人社厅。
三.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见附件2,用Word格式,表格也可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rst.hunan.gov.cn/下载),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2份(见附件3,用Excel格式),其中“专业水平情况”栏要求涵盖近五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上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4.经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了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 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6.被推荐人员的上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用Microsoft Word格式,情况一览表用Microsoft Excel格式),并提交含有上述内容的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至:hnustrsc@126.com。
请各单位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
附件2: 专家情况登记表
附件3: 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4: 《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湘人发〔2004〕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