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考察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的现实表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6月20日试用期满的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主要表现,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按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由所在单位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撰写述职报告。试用期满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须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试用期内的任职表现,内容包括:试用期内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并将述职报告(双面打印)于述职测评前三天送交所在单位(教学院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交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机关直属单位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2.所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在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后进行,所在单位组织对试用期满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进行民主测评,写出综合考核报告,经党委会议或处(室、部)务会议集体研究后,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个人述职报告、《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转正审批表》、《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转正测评结果汇总表》和综合考核报告报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nustrsk@hnust.edu.cn。
3.人事处汇总情况,并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讨论决定是否正式任职。
联系部门: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
联系电话:58290012
附件:1.试用期满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一览表;
2.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转正审批表;
3.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转正测评表(样表);
4.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转正测评结果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