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湖南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4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
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hnustrsc@126.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撑控能力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够3人的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携带原件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核查。
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相同的,应聘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实行递补程序。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校监察室)
附: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科技大学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