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动态
省政府各部门调整设置方案公布
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新的省政府组织架构已经出炉。
对于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社会各界尤其关注各部门调整设置的情况。主要调整如下:
省经济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合并,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并,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在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局、省广播电视局的基础上,将城市客运、交通战备、省内民航机场、电影发行放映等有关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分别组建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将原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分别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原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分别更名为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并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关系。新组建省公务员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省地方税务稽查局,纳入省政府机构限额。
组建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省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省委机构序列。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省委机构序列。
经过上述调整,此次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具体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牌子)。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与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省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机构序列)、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挂省招商合作局牌子)、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五)部门管理机构(6个):省宗教事务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地方税务稽查局,由省地方税务局管理。
(六)其他: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